烟台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日期:2017-11-15 16:2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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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荣膺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

  莱州、龙口双双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县级市)

  昨日,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主办的中国文明网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和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往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我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这意味着烟台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成为全省唯一的“五连冠”地级城市。此外,莱州、龙口双双入选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

  2017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根据中央文明委2017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严谨规范组织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工作,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2016、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同时,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进行自查、省级审查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复查测评等复查程序,提出对往届全国文明城市的复查建议,报中央文明委批准。烟台市、莱州和龙口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摘得桂冠。

  全国文明城市是城市建设的最高褒奖,是城市文明的集中展示,更是城市实力的权威解读。我市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迄今已走过了25年历程。早在1993年,我市掀起“做文明市民、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别于1999年、2002年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2003年底,中央文明委决定正式启动全国文明城市评选,从“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中评选10个左右全国文明城市。在这场实力的比拼中,2005年10月,烟台成为9个首批全国文明城市之一,2009年初,我市继续保持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1年12月20日,我市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2015年2月28日,我市四度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在烟台,文明以一种全新的精神高度被标注,成为这座城市最醒目的标签。25年持续不间断的文明城市创建过程,尤其是全国文明城市“五连冠”的实践充分说明,开展文明城市创建,既是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市民素质、锻造城市精神的生动实践,更是检验城市发展、衡量全面工作的试金石。

  近年来,尤其是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以连续四届获评全国文明城市为新起点,坚持把文明城市建设作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方面全面推进的综合载体,突出“让城市更文明,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坚持“创建为民、创建利民”的工作思路,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形成了新的共识,增强了新的自觉,迈出了新的步伐,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坚持铸魂育人,着力提升市民文明素质,以文明城市创建标注城市精神高度,着力在塑造城市之魂、培育文明市民上下功夫,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塑造人们的精神世界,进一步推动形成“全方位贯穿、深层次融入”的良好局面;坚持强基固本,着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以文明城市创建体现城市和谐风度,充分发挥文明城市创建协调各方、覆盖全域的优势和作用,强化精神文明建设根基,不断加强党风政风社风家风建设;坚持崇文重品,着力提升城市文化品位,以文明城市创建彰显城市文化厚度,以文明城市创建为统揽,以建设文化大市强市为目标,全面推动文化事业大发展、文化产业大突破;坚持靓城美村,着力提升群众生活质量,以文明城市创建反映利民惠民力度,一以贯之地坚持创城为民、创城利民,把利民惠民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提升作为基本评价指标,努力让群众在创城中见到实惠、感到满意。在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烟台还实现了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城市“七连冠”,荣获了首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等一系列荣誉。(YMG记者 李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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